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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延安市住建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延安市住建局网站http://zjj.yanan.gov.cn/下载。统计数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延安市住建局按照中、省、市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扎实做好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986条,其中动态类信息470条,公共服务类516条。全年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53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其中予以公开4件,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要求及时转发国务院、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住建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强信息公开审核,规范发布流程,做到政务公开的信息来源必须明确,信息内容必须准确,更新和维护栏目内容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我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积极转发中央、省、市各级新闻信息,加大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扎实做好热点政策信息解读发布。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举办的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网络培训班和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务培训班,不断强化平台操作能力,提高工作质效。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单位信息需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定,涉及局领导参与的重大活动,信息发布需经局政秘科审核后才可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1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1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数量少、不及时。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全面。三是网站及系统信息未实现异地备份。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大亮点工作、重点工作的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解读类信息的发布。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监督管理。做好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日常维护与运营管理,加强舆论管控,引导舆论正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